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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简单地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这次旁听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学习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将随时提醒自己,以后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在旁听结束之后,长顺县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由衷感叹。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近日,长顺县司法局广顺司法所组织20余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到长顺县人民法院广顺人民法庭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庭审活动,给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
此次旁听的案件是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的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案件中被告人黄某出租自己名下银行卡给他人用于收取、转移网络赌博等资金,并从中获利,最终黄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眼下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社区矫正对象这个特殊群体最容易受到影响,组织这样一次旁听活动,对于社区矫正对象来说很有警示作用。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给社区矫正对象讲了一些缓刑期间再犯罪被撤销缓刑的真实案例,以此警醒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社区矫正机会,遵纪守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熊瑛
通讯员 唐豪鑫
编辑 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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